2020年11月18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中山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隆公司)破产清算案【(2020)粤20破176号】,并指定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现依法进行招商引资。
一、万隆公司注册信息
(万隆公司营业执照)
二、主要资产
万隆公司投资开发位于中山市东凤镇金怡南路68号“世宝广场”项目,总用地面积40,759.9㎡,总建筑面积243,784.84㎡,分两期建设。依规划,该项目将建设成集购物中心、商业街、餐饮、酒店、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体。
项目土地及未售房产情况如下:
目前项目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万隆公司债权人会议同意由管理人开展一期工程续建工作,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世宝广场项目)
三、推介亮点
1.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毗邻佛山顺德、中山古镇、小榄,紧靠105国道、广珠高速,广珠轻轨也从此经过。
2.周边配套齐全,生活便利
周边配套一应俱全,东凤公园、东凤医院、大信新都汇商场、大福源商圈、东凤壹加壹超市近在咫尺。
3.楼盘集聚,升值空间大
周边逸湖半岛、南洲·潮汇湾、御景香江、龙湖·舜山府、佛奥阳光花园、东尚峰景等楼盘集聚;升值空间大,发展潜力无限。
4.投资有保障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本案,政府有关部门高度关注,投资有法律保障。
(世宝广场周边环境)
四、招商方式
投资商投资收购万隆公司100%重整投资权益,从而持有万隆公司100%股权并以其名义持有“世宝广场”项目未售资产。
五、招商期限及要求
1.招商期限:至2021年8月30日17:30届满。
2.意向投资商支付人民币100万元诚意金后,管理人配合开展尽职调查。
3.意向投资商应在招商期限内决定是否投资万隆公司。如不投资的,管理人收到不投资的书面文件后10天内无息退还诚意金;如决定投资的,应在10天内支付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诚意金可自动转为部分投资保证金)。
4.诚意金及投资保证金请支付至下列管理人专户:
户 名:中山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 号:760901135110808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六、联系方式
管理人: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廖姝婷律师、陈思梅律师、程宝雪律师
联系电话:15875738780、18689261352、18675760716;
电子邮箱:wlpcglr@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24楼
中山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