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尽职调查
对债务人资信、财产以及涉讼等情况调查。
二、申请强制执行
(一)债权文书公证及执行
代为办理债权文书赋强公证及申请强制执行。
(二)民商事诉讼、仲裁执行
代为申请先予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执行回转。
(三)行政案件执行
代为申请执行行政裁判文书、行政赔偿判决及调解书。
(四)涉外案件、区际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代为申请执行涉外案件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港澳台地区法院与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
三、办理执行审查类案件
代为办理执行行为异议、案外人异议等执行异议案件,办理执行复议案件,办理追加被执行人案件,办理分配异议及分配异议之诉案件,申请执行监督等。
四、不良资产清收处置
提供资产推介平台及资源,通过变卖、拍卖、以物抵债、申请“执转破”等方式处置银行、资产公司、其他企业的不良资产。
五、执行中刑事法律服务
对被执行人执行过程中的拒执行为,代为提起刑事控告、刑事自诉,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一、“强制执行”方式
1.广发银行与恒沛公司等本金1200万元金融借款纠纷执行案——甄别虚假租赁合同,破解租赁异议,入选《广东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十大攻坚案例》。
2.陈某基与冼某本金2800万元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运用“拒执罪”刑事自诉迫使被执行人主动还款,成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首宗通过“拒执罪”自诉方式执结的案件。
二、“债权转让”方式
1.建设银行与顺洋公司本金2亿元金融借款纠纷执行案——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协助银行全额回收2亿元本金。
2.广发银行与新南方公司本金2200万元金融借款纠纷案——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协助银行全额回收2200万元本金。
三、“异议”方式
1.信达公司与蓝谷公司本金1800万元金融借款案——通过分配异议,成功协助信达公司从分配受偿金额为0突破为1450多万元。
2.交通银行与圣龙公司本金2700万元金融借款案——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复议,破解异地法院执行过程中地方保护障碍,协助银行回收执行款2300多万元。
四、“执转破”方式
1.三银行与燃料公司本金9000万元、6000万元、5000万元金融借款纠纷三案——巧用“执转破”打破执行僵局,回收超过4000万元。
2.两银行与中佳公司本金2795万元、1771万元借款纠纷两案——通过“执转破”破解轮侯查封障碍,回收3600万元。
五、“引导重整”方式
1.农商行与华达公司本金9000万元金融借款纠纷案——引导、推动华达公司重整,引入投资商,协助银行全额回收债权本息9400多万元。
2.吴某与金亚公司本金5000万元民间借贷纠纷案——代理吴某申请金亚公司破产重整,引入投资商,盘活公司,仅用时5个月,金亚公司重整成功,协助吴某回收款项2000多万元。
3.信达公司与数码公司本金3900万元金融借款纠纷案——推动数码公司重整,引入投资商,协助信达公司全额回收4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