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0日至31日,为进一步提高全省破产审判及实务水平,交流破产清算和重整相关工作经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省高院)在广东省法官培训学院举办2019年全省破产审判业务培训。全省法院及20家一级管理人参加培训学习。我所作为一级管理人,指派企业重整清算部副部长陈怡敏、陈思梅2名律师参加。
(胡鹰副院长致开幕辞)
省高院党组成员胡鹰副院长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广东法院设立了府院联动、全省管理人名册、执行查控系统调查破产财产、破产基金、破产案件快速审理、僵尸企业司法处置等各项破产审判制度,破产审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要求各级法院及各管理人进一步提高认识,抓住破产审判的黄金时期,敢于担当、务实工作,为广东破产审判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作贡献。
(培训现场)
此次培训主要围绕破产清算和重整的理论及实践展开,由中国人民大学徐阳光教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王雄飞副处长、省高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费汉定副庭长、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清产庭岳燕妮副庭长等专家主讲。
(省高院破产审判庭汉定副庭长授课)
今后,我所将积极发挥一级管理人作用,认真履行管理人职责,发挥破产法律专业优势,积极服务新经济形势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广东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贡献力量。
(我所企业重整清算部副部长陈怡敏、陈思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