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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匡某某个人破产重整案重整成功
发布时间:2023-12-06|作者:
       2023年11月3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匡某某个人破产重整计划。天地正作为管理人办理本案重整成功。
       2022年12月,天地正入选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成为个人破产管理人。

       2023年8月21日,深圳中院裁定受理本案,依法指定天地正担任管理人。天地正接受指定后,高效开展本案公告、刻章、债权申报与审查、家访调查、财产和诚信情况调查、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各项工作。

(管理人主要办案人员)

       匡某某负债超100万元,有9户债权人,主要为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其名下无具备处置价值资产用于清偿债务,现有情况下债权人受偿率为0。其工作稳定,有相对固定的未来预期收入,配偶也愿意共同偿还债务。其提出分期5年全额偿还债务本金的方式进行重整。
       2023年10月17日,管理人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协助匡某某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匡某某及其配偶未来5年内的全部收入除保留基本生活费外,全部用于清偿债务,每月还款金额不低于1.5万元,5年内全额清偿债权本金84万余元,利息等其余债权予以减免。11月30日,深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结重整程序。同日,深圳中院作出《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解除限制匡某某行为的决定。匡某某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后,其可向法院申请免除其未清偿的债务。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是天地正成为深圳个人破产管理人后办理的首宗个人破产重整成功案。本案仅用时3个月,高效重整成功,充分展示了天地正的专业及担当。
       本案通过重整程序解决匡某某债务问题,合理平衡了其基本生存权益和债权人利益,为其重新投入社会活动、创造社会价值提供了动力和希望,充分体现个人破产制度拯救“诚实而不幸”债务人的核心价值,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圳平安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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