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金和贵公司诉矿业公司、深圳某公司、黄某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2022)湘10民初80号】,天地正作为金和贵公司管理人参加诉讼,一审胜诉。
2015年2月11日,金和贵公司以2.4亿元受让矿业公司41%股权,委托黄某代持并倒签《股权转让协议书》。2016年11月1日,金和贵公司受让矿业公司33%股权,委托深圳公司代持。
2021年7月30日,金和贵公司破产重整,天地正担任管理人。
经调查核实,金和贵公司为案涉股权的实际出资人,且已通过人事任命、财务管理等方式对矿业公司形成实质控制。
2022年12月,管理人代表金和贵公司提起本案诉讼,请求确认金和贵公司持有矿业公司74%的股权。
本案先后三次开庭;管理人依法前往北京、长沙、郴州等地调查取证三次。
2024年2月,郴州中院一审判决:金和贵公司为矿业公司74%股权的实际出资人。
本案一审胜诉,进一步提高了金和贵公司的重整价值,较好维护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2月11日,金和贵公司以2.4亿元受让矿业公司41%股权,委托黄某代持并倒签《股权转让协议书》。2016年11月1日,金和贵公司受让矿业公司33%股权,委托深圳公司代持。
2021年7月30日,金和贵公司破产重整,天地正担任管理人。
经调查核实,金和贵公司为案涉股权的实际出资人,且已通过人事任命、财务管理等方式对矿业公司形成实质控制。
2022年12月,管理人代表金和贵公司提起本案诉讼,请求确认金和贵公司持有矿业公司74%的股权。
本案先后三次开庭;管理人依法前往北京、长沙、郴州等地调查取证三次。
2024年2月,郴州中院一审判决:金和贵公司为矿业公司74%股权的实际出资人。
本案一审胜诉,进一步提高了金和贵公司的重整价值,较好维护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