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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与南海区住建局、物业协会共同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0-08-18|作者:黄家杰

2020年8月18日上午,在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的指导下,我所与南海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共同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南海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刘剑桢科长,物业协会李承玺秘书长,南海区各镇街代表,物业协会各会员单位代表200多人参加。

(讲座主题)

本次讲座由我所房地产部副部长龚秀庆律师、企业重整清算中心业务一部副部长冯晓明律师主讲。

(讲座现场)

龚秀庆律师负责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重点介绍了居委会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诉讼时效的延长、业主共同决策表决门槛、共有部分收益归属、物业服务合同新规(物业服务企业的解聘与续约、物业服务工作定期公开报告、业主需提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三类重要事件、不得断水断电催缴物业费)等热点。


(龚秀庆律师授课)

冯晓明律师主讲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违约精神损害赔偿、保护人格权的行为禁令、防止性骚扰规定、保护生活安宁权、扩大姓名权和肖像权的保护、离婚冷静期、继承人宽恕制度、遗产管理人、建筑物脱落及高空抛物的责任承担等亮点。

(冯晓明律师授课



(现场气氛热烈

南海区住建局刘剑桢科长总结发言:非常感谢天地正律师精彩的授课!《民法典》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希望通过本次讲座,大家对《民法典》有更深入的认识,进一步提升行业的物业服务水平。

刘剑桢科长总结发言

《民法典》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基础大法。我所将继续进行《民法典》宣讲,为法制宣传教育作贡献。


(住建局、协会领导与我所律师合影)



(我所与会律师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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