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部、金融公司部2020年3月模拟法庭
关于银行诉物业公司、房产公司借款纠纷案
2020年3月11日,执行部、金融公司部联合举办银行诉物业公司、房产公司借款纠纷案的模拟法庭。
胡敏芝律师担任审判长,吴文豪律师、李林添律师担任审判员。冯晓明、江帆担任原告银行代理人;谭洁婷担任被告物业公司代理人;郑津彤、许锡铭担任第三人房产公司代理人。
三方代理人围绕“物业公司与房产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这一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提问、辩论。合议庭从物业公司员工的职务、实际经营地址、房产公司收取租金及如何结转等细节全面发问。整场庭审,唇枪舌剑,精彩纷呈。
通过举办模拟法庭,将真实案件拿到“法庭”上演练,充分发挥了我所公司化、专业化优势,不仅有助于开拓办案思路,锤炼诉讼观点,发现不足,还有助于培养和提高青年律师、律师助理的庭审能力,让其在参与中有所收获和成长。
模拟法庭现场照片
执行部郑津彤获得优秀表现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