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级党组织批复认可我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2018年12月,我所党员大会经无记名投票,选举吴毅、丁学平、林兰燕、彭利、胡敏芝、郑芳、何晓涛7名同志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其中吴毅同志当选为党支部书记,丁学平同志当选为副书记,纪检委员林兰燕,组织委员彭利,宣传委员胡敏芝,保密委员郑芳,青年委员何晓涛。
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表决通过设置党小组的决定。我所党支部设置5个党小组:第一党小组(行政后勤部党小组)、第二党小组(房地产部党小组)、第三党小组(金融公司部党小组)、第四党小组(执行部党小组)、第五党小组(企业重整清算部党小组)。
支部委员和党小组组长纷纷表示:感谢各位党员的信任和重托;将认真履行职责,听党的话,跟党走;以身作则,不怕困难,发挥好领导作用,共同努力争取更大进步!
各位党员律师纷纷表示:新一届党支部坚强有力、富有朝气;在党支部带领下,有信心在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中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