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1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雪莱特)重整案【(2022)粤06破申30号】,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我所联合担任管理人。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雪莱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ST雪莱,股票代码:002076;成立于1992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769,571,569.00元;住所地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科技工业园A区;主营业务包括紫外消杀、教育照明、锂电池生产设备等。
(雪莱特厂房)
2022年7月7日,法院对其重整予以立案审查。7月11日,通知其在重整申请审查期间预先开展重整相关工作。8月9日,依法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我所担任临时管理人。期间,临时管理人依法高效开展财产调查、资产评估、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重整投资人招募、制作重整预案等工作。
2022年10月31日,佛山中院正式裁定受理雪莱特重整。本案债权申报期至2022年12月1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年12月2日9时30分在佛山中院第三十八审判庭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