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地正代理某银行诉某实业公司等本金人民币16亿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3)粤04民初202号】,取得一审胜诉判决。
2020年12月,银行与实业公司签订《项目融资贷款合同》约定:银行提供贷款16元,用于城市更新项目投资;某房地产公司等七公司及自然人提供保证担保。后银行依约放款。
2023年6月,天地正代理银行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业公司清偿贷款本金16亿元及利息;七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唯一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3年10月、12月,本案两次开庭审理。2024年2月,珠海中院一审判决支持银行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取得胜诉判决,依法维护了银行的合法权益。
2020年12月,银行与实业公司签订《项目融资贷款合同》约定:银行提供贷款16元,用于城市更新项目投资;某房地产公司等七公司及自然人提供保证担保。后银行依约放款。
2023年6月,天地正代理银行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业公司清偿贷款本金16亿元及利息;七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唯一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3年10月、12月,本案两次开庭审理。2024年2月,珠海中院一审判决支持银行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取得胜诉判决,依法维护了银行的合法权益。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