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得科技有限公司与供应链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2)粤52民初1311号】,天地正作为其管理人代表诉讼,一审胜诉。
2018年5月-2019年5月期间,澳得公司为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先后与供应链公司签订《独家金融服务协议》《境外中介费用支付协议》,委托其提供融资及上市辅导服务。
2020年4月,澳得公司起诉解除上述协议,要求供应链公司返还款项1028万元。
2023年6月2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澳得公司破产清算案,指定天地正担任管理人。11月7日,本案一审开庭。
2024年1月5日,揭阳中院依法一审判决:解除上述两份协议;供应链公司返还616.8万元及利息;第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胜诉,较好维护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5月-2019年5月期间,澳得公司为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先后与供应链公司签订《独家金融服务协议》《境外中介费用支付协议》,委托其提供融资及上市辅导服务。
2020年4月,澳得公司起诉解除上述协议,要求供应链公司返还款项1028万元。
2023年6月2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澳得公司破产清算案,指定天地正担任管理人。11月7日,本案一审开庭。
2024年1月5日,揭阳中院依法一审判决:解除上述两份协议;供应链公司返还616.8万元及利息;第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胜诉,较好维护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