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物流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周某诉番禺区应急局、广州市应急局行政诉讼两案【(2020)粤7101行初1918及2035号】,我所作为番禺区应急局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该局一审胜诉。
2019年7月17日,物流公司的司机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私家车和另一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一死三伤,三车损坏的结果。
番禺区政府授权区应急局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对本次事故进行调查。此后,区应急局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对物流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周某分别作出罚款50万元与31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物流公司与周某均不服,向市应急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后市应急局作出维持的复议决定。物流公司与周某遂分别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上述两宗行政处罚决定。
2020年5月,我所代理区应急局应诉答辩并提供证据。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于同年7月23日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两案。
同年10月13日,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决驳回物流公司与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我所律师专业高效的服务,较好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