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6日,我所作为管理人承办的佛山市顺德区东头型材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东头型材公司)破产清算案【(2018)粤06破42号】成功办结。此不仅化解了执行程序长达16年未成功处置集体土地的难题,更助力了乡村振兴建设。
2021年5月8日,本案的土地、房产及资产等交接大会在顺德区龙江镇东头村村民委员会举行。佛山中院民五庭李慧副庭长、王滑明审判长、黄健超法官,顺德区龙江镇委副书记赖朝晖,东头村委会谭本星书记及我所10名办案律师参加交接大会。
(交接大会现场)
会上,佛山中院民五庭李慧副庭长对本案办理过程中的难点、突破方式及成功办理的意义进行了介绍,并对财产及资料交接后的法律风险进行了提示。东头村委会谭本星书记对佛山中院的指导、龙江镇政府的支持表示感谢,对我所作为管理人在本案中付出的努力和起到的作用予以高度评价。随后,我所执行主任丁学平律师作为管理人代表与东头村代表谭本星书记进行了土地、房产及资料的交接。
(李慧副庭长发言) (谭本星书记发言) (交接仪式现场)
会后,丁学平律师接受了佛山电视台的独家采访。
(丁学平律师接受采访)
东头型材公司主要资产是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头工业区的51,298.50㎡集体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39,653.40㎡的工业厂房,评估价为人民币2049.40万元。因本案财产涉及集体用地,且各方矛盾错综复杂、利益交织,涉及多宗长达16年执行案件,但一直无法成功处置。
我所作为管理人在佛山中院民五庭的指导下,借力村改政策,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由东头村有偿回收涉案集体土地使用权,将对价款依法分配给全体债权人。此方案获得村民及债权人的一致支持。
(与会人员合照)
本案的成功办结,不仅妥善处理3.6亿元债务问题,而且释放了被搁置多年的土地等资源,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腾出了用地空间,为东头村建设约20万㎡厂房、学校及文化旅游公园提供了法律支持,为提升村容村貌、完善村居基础设施、增加村集体和村民的收入奠定了基础,有效助力了顺德区村级工业园的升级改造工作,促进了乡村振兴建设。
(我所参会律师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