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1日下午,中山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2020)粤20破176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顺利召开。我所作为管理人指派20位律师和律师助理参加。
(中山中院)
2020年11月18日法院裁定受理本案,2021年2月5日依法指定我所担任管理人。
万隆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投资办事业、物业管理等。后陷入经营困境、债务沉重而破产清算。
(中山万隆公司主要资产)
我所接受指定后,先后完成了初步接管、财产调查、债权申报及审查、债务追收、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解除财产保全及中止执行措施、处理衍生诉讼或仲裁案件、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
经调查,其名下主要资产为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开发建设的世宝广场项目896套住宅、2132套商业商铺及公寓、地下室(2层车库)等。截至2021年5月14日,申报的债权总额已逾14亿元。
(本案一债会资料)
本次会议,我所副主任程宝雪律师、房地产部副部长廖姝婷律师分别向中山中院、全体债权人作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财产状况的报告、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的报告、职工债权调查情况的报告、世宝广场项目一期续建事宜的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债权人会议议事及表决规则》、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及成员人选、《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山中院依法指定中山市俊兴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大会顺利结束。
(会议现场)
我所将在中山中院的指导下,依法执行管理人职务,依法促成本案重整成功,切实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我所管理人团队主要成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