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宝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重整案【(2020)粤0608破5号】,我所作为管理人仅用8个月时间,高效促成宝山公司成功重整。
2020年9月28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宝山公司破产清算案【(2020)粤0608破5号】,12月8日指定我所担任管理人,该案资产为位于明城镇明八路的246亩工业用地、地上20处无证建筑及一批机器、办公设备,评估价为145,594,827.00元,总负债高达3.2亿元。
我所接受指定后,高效开展接管、债权审查、资产调查及评估、财务审计、招商引资等工作。为妥善解决39名职工安置问题,提高全体债权人受偿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综合分析情况,我所经法院同意将本案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
2021年6月26日,我所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给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7月20日,法院裁定对宝山公司进行重整。7月29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2021年8月22日,宝山公司重整投资权益以1.25亿元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成交。目前,债权人已按重整计划获得受偿。
本案重整成功,成功化解了执行难问题,顺利解决了39名职工安置问题,盘活了246亩工业用地,实现了多方共赢,助力佛山地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