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0日上午,佛山市天富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2021)粤0608破4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主持下顺利召开。我所作为管理人指派14位律师和律师助理参加。
(高明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7日法院裁定受理本案,6月8日依法指定我所担任管理人。
天富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地产策划、物业租赁服务等。现因债务沉重而破产清算。
(天富公司主要资产)
我所接受指定后,逐步开展初步接管、财产调查、债权申报及审查、债务追收、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及中止执行措施、处理诉讼及执行案件、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
其主要资产是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尚未竣工验收的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新天地广场项目(占地面积16,346.60㎡,未销售的公寓254套、商铺317套、商场配套办公室等用房23套、地下室车库2层,建筑面积合计101,123.41㎡)。截至2021年9月10日,申报的债权总额已逾16亿元。
(本案一债会资料)
本次会议,我所房地产部部长廖姝婷律师、执行部副部长李林添律师分别向高明法院、全体债权人作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财产状况的报告、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的报告、职工债权调查情况的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现场表决《债权人会议议事及表决规则》。法院依法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大会顺利结束。
(会议现场)
我所将在法院的指导下,依法执行管理人职务,尽快促成本案重整成功,切实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管理人团队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