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2日下午,湖南长浏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2020)湘01破36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顺利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通过“钉钉”应用软件进行网络直播,近百户债权人通过网络参会及表决有关事项。
(长沙中院)
2020年10月21日,长沙中院裁定受理本案,11月20日指定我所担任管理人。
长浏高速公司成立于2006年,主要资产为长沙(永安)至浏阳(洪口界)高速公路剩余期特许经营权及其项下相关权益,经执行拍卖成交价款合计45.71亿元,破产待分配款约26亿元。
(长浏高速公司)
我所接受指定后,迅速组建律师团队进驻湖南省浏阳市全面接管长浏高速公司印章、主体资料、合同文件、银行账号等,一个月内高效完成了财产调查、通知200余户债权人申报债权、协调多家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等工作。目前,共有124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约75亿元。
(驻场接待债权申报)
会上,我所执行主任林兰燕律师、企业重整清算中心业务三部部长郭敏律师分别向长沙中院、全体债权人作管理人工作报告、财产状况的报告、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的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债权人会议议事及表决规则》。长沙中院依法指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大会顺利结束。
(一债会现场)
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充分保障了本案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获得合议庭、债权人等的高度认可和评价。我所将在长沙中院的指导下,全力推进本案破产清算工作,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依法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
(我所参会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