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2日下午,阳江市太仕模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2021)粤1702破字1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线上方式在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主持下顺利召开。我作为管理人指派5位律师参加。
(江城区法院)
2020年11月17日,江城区法院裁定受理本案,2021年5月12日依法指定我所担任管理人。
太仕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主要从事产销、加工模具制品等。后陷入经营困境、债务沉重而破产清算。
(太仕公司主要资产)
我所接受指定后,先后完成了接管、财产调查、债权申报及审查、债务追收、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解除财产保全及中止执行措施等各项工作。
经清查,其名下主要资产为一批机器设备及存货,评估价仅110万元,而债权人50户、总负债超过1600万余元。
本次债权人会议上,我所执行主任丁学平律师、执行部副部长郑芳律师分别向江城区法院、全体债权人作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财产状况的报告、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的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债权人会议议事及表决规则》。江城区法院依法指定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大会顺利结束。
(会议现场)
在江城区法院的指导下,我所有效解决了各地债权人聚集开会的疫情防控风险,保证了各个债权人顺利参加债权人会议。
我所将在江城区法院的指导下,依法执行管理人职务,尽快办结本案,切实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我所五名律师参会)